医保住院大病补助是针对参保人员因重大疾病住院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提供经济援助的制度,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职工医保大病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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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偿额度
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起付线6000元,超过基本医保和大额补助累计限额(26万元)部分按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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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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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参合 :减免基本诊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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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 :起付线2万元,按75%报销,限额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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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起付线2万元,按80%报销,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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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 :起付线2万元,按80%-85%报销,限额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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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大病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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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特困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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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低至1万元,无年度最高限额,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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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特困人员住院费用可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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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困难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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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特困人员门诊急诊费用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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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9岁、70岁以上老人分别按60%、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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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疾病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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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特困人员 :器官移植、恶性肿瘤等重症按2万-12万元/人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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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群体 :低保/特困人员无封顶线,其他群体按比例报销。
四、连续参保激励政策
- 连续参保满4年或次年零报销者,次年起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4000元。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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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持有本地户口,参加医保并完成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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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身份证、医疗费用清单、收入证明等材料。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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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政策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医保局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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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政策需通过线上/窗口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资金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