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社保基数为9600元时,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收入 - 起征点 - 专项扣除
= 9600元 - 5000元
= 4600元
二、个人所得税计算
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4600元 × 10% - 210元
= 460元 - 210元
= 250元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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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计算未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及企业代扣代缴的社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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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扣税金额可能因个人专项扣除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具体扣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