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核心要求,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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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参保职工需在分娩/手术当月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生产当月处于正常参保状态。若未满12个月,需在缴费满月后18个月内补申报(仅报销医疗费,不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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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合规性
需符合国家及西安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例如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需在合法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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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要求
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人工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二、待遇范围
报销涵盖生育医疗费、手术费、产前检查等,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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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 :顺产最高4000元,剖宫产最高6000元,多胞胎每增加1胎加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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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 :流产、引产等费用最高1000-350元(根据孕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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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津贴 :顺产3个月、难产/剖宫产3.5个月,津贴按单位工资标准发放。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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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申报时需提供《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身份证、婚姻证明、费用票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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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未参保时,其生育第一胎可享50%一次性补贴(如顺产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