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及费用如下:
一、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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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根据就医原因(如长期居住、转诊、工作调动等)选择备案类型,并提供就医地址等信息。可通过社保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如“湘医保”“粤医保”)或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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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在备案地选择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部分城市支持线上查询可用医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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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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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持社保卡或医保码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医保基金支付合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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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报销 :若医院不支持直接结算,需先行垫付费用,回参保地提交发票、费用明细等材料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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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准备
包括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部分城市支持线上提交电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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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参保地报销
将报销材料提交至参保地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费用转入医保个人账户或指定银行账户。
二、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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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比例 :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如参保地报销60%,异地可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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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或转诊外出的比例 :降低10个百分点(如参保地报销60%,异地可报销5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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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异地就医仅报销参保地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等),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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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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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可通过全国统一平台办理异地备案,直接结算住院、康复及辅助器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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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回参保地就医,无需取消异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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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服务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粤医保”等渠道查询异地结算记录。
以上流程及比例以国家及地方最新政策为准,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