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生育津贴是国家为保障女性职工生育期间基本生活而发放的补贴,核心标准为“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且实行“就高补差”原则——津贴高于工资时全额发放,低于工资时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
计算方式与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结合产假天数计算。例如:单位月均缴费基数为8000元,产假158天(含奖励假),则津贴为8000÷30×158≈42,133元。部分地区设缴费基数上下限(如北京按社平工资60%-300%核定),确保公平性。 -
覆盖范围与申领条件
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均可申领,需满足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定期限(通常6-12个月)。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但津贴仅限职工本人。 -
津贴与工资的关系
津贴本质是替代产假工资,用人单位需对比津贴与职工原工资标准:若津贴更高,差额归职工;若工资更高,单位须补足差额。 -
其他福利补充
部分地区提供一次性营养补助(如社平工资25%)或分娩补贴(如一级医院额外300元),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权益的重要保障,建议提前确认单位缴费基数及地方政策细则,确保合规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