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滁州领取生育津贴需满足:连续缴纳职工医保满10个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企业女职工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计发,灵活就业人员可享生育补助金(按本省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一、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条件
- 缴费要求:生产前需连续足额缴纳职工医保满10个月(补缴无效),企业女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由单位发放工资。
- 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剖宫产、多胞胎等情形可额外增加津贴天数。
二、灵活就业人员待遇
- 补助金替代津贴:灵活就业人员连续参保满3个月后,可申领生育补助金,金额为安徽省上年度月最低工资第一档÷30×98天。
- 医疗费用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参照职工医保标准报销,产检费用可纳入门诊统筹。
三、特殊情况处理
- 失业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保待遇包含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失业后转居民医保的,可享定额补助(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
- 男性职工:必须参加生育保险,但仅配偶未就业时可报销部分医疗费用,不享受津贴。
提示:2024年起安徽推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部分情况无需主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