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北沧州职工医保省内跨市就医可直接报销,且执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无需提高起付线或降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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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政策统一化
沧州职工在河北省内其他城市就医时,住院、普通门诊及门诊慢(特)病均直接结算,享受与参保地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相同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例如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900元,二级为600元,一级为300元。 -
结算范围扩大
住院费用(含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个人账户)和普通门诊费用(限二级及以上医院)可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同样支持省内二级及以上医院直接报销,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则放宽至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
简化流程无需备案
省内跨市就医无需提前备案,直接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系统自动按参保地政策核算待遇。 -
异地转诊待遇调整
若需跨省转诊,起付线提高(如三级医院1800元),且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可能下降10%-20%,但省内跨市不受此影响。
沧州职工医保省内跨市报销已实现“无差别化”服务,大幅减轻垫资压力,建议提前确认就医医院是否开通异地结算功能以保障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