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跨省医保报销政策已实现长三角门诊直接结算、备案流程极简化和应急机制全覆盖,参保人凭社保卡或电子凭证即可异地刷卡结算,无需垫付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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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门诊直接结算
浙江省与上海、江苏实现双向门诊直接结算,覆盖9868家医疗机构和12237家药店。参保人在备案地就医时,门诊费用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报销比例结算,急诊未备案也可视同已备案结算。 -
备案流程“零跑腿”
通过“浙里办”APP或政务服务网在线备案,取消就医地证明、定点机构选择等环节,支持长期居住人员双向享受医保待遇。临时外出省内就医无需备案,跨省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 -
药店购药与慢特病覆盖
省外参保人可在浙江定点药店直接结算国谈药品,省内参保人异地购药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门诊慢特病病种逐步全省统一,外配处方未直接结算的可回参保地零星报销。 -
四级应急联动机制
系统故障时,可通过电话、微信等多渠道提交问题,运维小组实时响应。垫付费用可通过“浙里医保”在线申请报销,确保结算顺畅。
2025年,浙江跨省医保服务持续优化,建议参保人提前备案并核对就医地联网机构名单,充分利用电子凭证提升结算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