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PET-CT检查目前未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但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大病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报销比例和条件需结合具体政策及参保情况确定。
-
大病保险覆盖范围
浙江省自2021年7月起将PET-CT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畴,但仅限符合大病保险条件的患者,如恶性肿瘤初诊或复发等特定情况,普通体检或非大病适应症仍需自费。 -
费用标准与支付方式
省级公立医院PET-CT检查价格为5300元/次,各市定价不高于此标准。大病保险支付后,剩余费用可使用参保人历年医保账户或家庭共济账户结算,部分地区大病基金支付比例约为20%。 -
报销条件差异
报销需满足大病保险的疾病诊断要求,且不同参保年限、地区可能存在细则差异。例如,宁波市大病基金支付20%,其他地区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比例。
建议有需求的患者提前咨询当地医保政策,明确适应症和报销流程,以合理规划医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