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鞍山医保在沈阳陆总医院就医的报销情况如下:
一、基本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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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鞍山与沈阳均属辽宁省医保范围,医保卡可跨省使用。参保人员无需额外办理手续,直接刷卡就医即可享受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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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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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一般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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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在职人员报销1800元以上的门急诊费用,比例50%;退休人员报销1300元以上的门急诊费用,70岁以下70%、70岁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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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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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医院要求
若需更高报销比例或特定服务,建议提前与沈阳陆总医院医保办确认是否为签约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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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特殊情况
若在沈阳突发急诊且未提前签约,需在3日内补办手续,费用先自付后报销。
三、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可通过直接结算或事后报销,具体流程以医保机构要求为准。
鞍山医保在沈阳陆总医院就医可报销,但需注意医院签约及报销时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