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疗保障覆盖全面
喀什地区医保体系近年来通过政策优化和技术创新,实现了全民参保和精准救助的协同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一、参保覆盖与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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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参保目标
截至2025年2月,喀什地区已参保缴费448.48万人,较2024年增加2.69万人,实现全民参保工作“开门红”。通过医保部门与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动态纳入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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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缴费资助
对特困人员、孤儿实行370元全额资助;低保对象、边缘易致贫户等给予240元定额资助;脱贫人口等实施150元资助,降低其个人缴费负担。
二、医疗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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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支付政策调整
取消城乡居民普通门诊50元内100%过度报销,改为按90%比例支付,村、站级医疗机构单次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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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优化
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下调至6700元,报销比例由80%调整为60%(困难群体降至65%),并通过高额医疗费用监测预警机制防止因病返贫。
三、结算与服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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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脸”支付
在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启用医保“刷脸”设备,实现挂号、支付等全流程自助服务,覆盖4家医院及4个乡镇卫生院,预计2025年6月底覆盖全部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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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式”结算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实施“一单式”直接救助结算,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80%,截至2025年1月底已救助8.67万人。
四、监督管理与社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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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机制
公开选聘20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强化社会监督,维护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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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员招聘
2025年3月,喀什地区医疗保险中心计划招聘1名医疗保障工作人员,提升服务能力。
五、政策调整与整合
2021-2023年,喀什地区多次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包括扩大参保范围、完善资助机制、优化门诊报销比例等,确保政策与国家医保待遇清单衔接。
通过以上措施,喀什地区医保体系在保障民生、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升服务效能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持续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