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特殊病种报销政策更新时间为 2019年3月1日 ,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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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施时间
2019年3月1日起,石家庄市医保局对7种门诊特殊病(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肾衰竭、抗排异器官移植、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病)实施零门槛报销,取消2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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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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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门槛报销 :2019年3月1日前未发生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的,直接按零起付标准报销;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3月1日期间已发生的费用,按比例报销后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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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除血友病外,其他病种在各级医疗机构均按80%比例报销;血友病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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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依据
该政策是石家庄市委、市政府2019年“利民惠民十件实事”之一,旨在减轻参保患者就医负担,由医保局于2019年2月22日启动优化流程。
注意 :当前(2025年)政策可能已调整,建议通过石家庄医保局官方渠道查询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