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社保缴费基数16100元对应的是 企业单位参保职工缴费上限 ,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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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黔南州2016年起,单位参保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3659元;下限为40%,即1822元。16100元处于上限范围内,但未达到300%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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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该基数适用于黔南州所有企事业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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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灵活就业人员基数的区别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最低基数为1616.23元,最高为12121.75元,与单位参保上限13659元不同。
总结 :16100元是黔南州2016年起单位参保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3659元)与下限(1822元)之间的一个数值,实际适用需以当年官方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