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就医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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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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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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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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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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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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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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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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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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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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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元(市、省级)或1000元(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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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70%(市、省级)或60%(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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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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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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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支付比例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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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执行参保地政策,不受降低比例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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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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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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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00元(三级医疗机构)或30元(其他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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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50%(甲类药品/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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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250元(2023年起提高至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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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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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药品:降血压、降血糖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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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甲类60%、乙类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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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高血压260元/年,糖尿病根据类型不同(如I型48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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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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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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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各病种限定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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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药品
- 报销比例:55%、60%、70%(不同药品)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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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大病保险封顶线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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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优待 :住院时乙类项目不自付,自负部分二次报销后合计80%。
以上信息综合自运城市医保官方政策文件及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