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自2025年1月20日起正式实施,亮点包括取消户籍限制、提升报销比例、设立参保激励机制等。
2025年1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正式发布新修订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对医保覆盖范围、待遇标准及管理机制进行全面升级。新规取消非本地户籍人员参保限制,允许持居住证居民在常住地参保,扩大了医疗保障覆盖面。门诊统筹取消单日支付限额,年度限额提高至300元,并将新生儿参保缴费期延长至出生后3个月内,出生当年参保即可追溯待遇。生育医疗待遇同步增强,门诊与住院费用均纳入报销范围,且“试管婴儿”相关项目首次获门诊报销资格。医保基金还增设“连续参保激励”,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年大病保险额度递增2000元,未参保者则面临3-12个月待遇等待期。新政通过差异化奖励与约束机制,推动参保持续性,确保制度公平性与可持续性。参保人需留意集中缴费期及待遇衔接规则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