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部分医院可以使用外地医保,外地参保人在深圳就医可直接刷卡结算,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深圳已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省内及跨省住院、普通门诊及部分门诊慢特病费用。外地参保人在深圳就医需满足一定条件,如提前办理备案手续或符合免备案情形,持有效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直接结算。
一、适用人群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安置退休人员、长期驻外工作人员等)及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如转诊、急诊抢救患者)均可申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符合国家规定的非深圳户籍外来就业创业人员也可享受。
二、使用条件
- 备案要求:跨省就医需提前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或通过线上渠道(如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
- 医疗机构范围:深圳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及部分一级医院已接入国家平台,具体名单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
- 证件要求: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儿童可用户口簿)及必要转诊单或备案表。
三、报销政策
- 费用结算原则: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按深圳医保目录范围,但支付比例、起付线等按参保地标准计算。
- 未备案情况:未备案的异地住院费用可能降低报销比例(如省内90%、跨省80%),急诊抢救按规定比例结算。
- 门诊费用:普通门诊及5种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可直接结算,深圳市额外新增5种病种。
四、操作流程
- 备案: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完成备案登记,补办备案可选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申请当日。
- 持卡就医:就医时需刷医保卡或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系统自动结算,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 结算失败处理:若刷卡失败,可由医院医保办联系当地经办机构核查,或先行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
五、使用限制
- 未办理备案的外地参保人,需在就医前紧急完成备案或向参保地申请免备案。
- 部分门诊慢特病需提前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需重新申请。
- 零售药店购药及个人账户使用需遵循参保地政策,深圳部分药店支持跨省结算。
总结提示
外地医保在深圳使用需提前备案并选择定点医院。深圳市内已接入国家平台的医疗机构覆盖广泛,参保人可通过线上快速备案并查询可用机构。结算时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原则,住院及部分门诊费用直接报销,未备案者可能影响报销比例,建议提前了解参保地与就医地政策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