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10000元/胎
根据2023年广州生育津贴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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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胎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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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胎: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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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胎: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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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胎及以上:10000元
*政策调整后,津贴与胎儿数量直接挂钩,每增加一胎提高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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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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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津贴 :怀孕3-6个月,每月发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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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期津贴 :分娩时一次性发放,金额根据胎儿情况为4000元、6000元或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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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津贴 :婴儿出生后至1岁,每月发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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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按以下公式计算: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假期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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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月平均工资 :取参保职工上年度(自然年度)各月缴费工资总和除以参保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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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 :
- 女职工顺产98天,难产(如剖宫产)增加30天
三、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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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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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未就业配偶仅享受医疗费用,不享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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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停止缴费则停止发放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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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与工资关系 :
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若高于原工资,则多出的部分退还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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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申领时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等)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及官方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