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申领生育津贴,需准备以下核心材料:《湖南省生育津贴申领表》、加盖医院印章的病历资料(如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生育证及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若为终止妊娠,还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相关医学证明。材料需通过单位或线上提交,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发放至单位账户或个人银行卡(部分地区已实现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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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湖南省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单位盖章,填写参保人及银行账户信息(个人申领时需提供)。
- 病历资料: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需注明分娩方式(平产/难产)、胎儿数量或终止妊娠的怀孕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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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明文件
- 生育证: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单位经办时需核对)。
-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多胎生育需提供所有婴儿证明。终止妊娠需提交结婚证及妊娠B超单等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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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与账户材料
- 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参保人及配偶(男职工申领配偶补助时需提供)。
- 个人银行账户信息:邵阳等地区已实行津贴直发至个人账户,需提供银行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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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附加材料
- 难产证明:如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单或难产医学证明。
- 单位承诺书:部分情况需单位承诺未重复发放工资。
提示:材料提交需在分娩后1年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最新流程(如线上申请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