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产假天数计算,具体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注:月平均工资以参保年度数据为准,假期天数以实际休假天数为准)
二、计发基数
- 若职工月缴费基数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或高于300%,则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计算。
三、产假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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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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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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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14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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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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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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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未满2个月: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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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2个月未满3个月: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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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3个月未满7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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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7个月引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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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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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精管/输卵管复通手术:7/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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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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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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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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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与工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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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低于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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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津贴高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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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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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全额报销,三级医疗机构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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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补助费: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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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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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累计缴费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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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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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示例计算
若某职工2024年生育,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顺产产假128天,则生育津贴为: $$6000 \div 30 \times 128 = 25600 \text{元}$$
(假设该职工产假前工资为5000元/月,津贴将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