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新农合报销政策覆盖门诊、住院、慢性病及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最高达90%,且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与“同城同待遇”。以下为政策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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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报销55%,年度限额160元(60岁以上男性及55岁以上女性增至240元)。慢性病门诊不设起付线,常见病种年度限额2500元,每增1病种增加600元,省内报销60%。 -
住院报销
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90%;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70%;三级医院起付线700-1000元,报销50%-75%。市外转诊需审批,未转诊报销比例降低10%。特殊群体如低保户最高可报95%。 -
大病保险
起付线1万元,分段报销60%-80%,上不封顶。尿毒症等特殊病种年补偿限额1.1万元,政策范围内实际支付比例达61.4%。 -
异地就医与材料准备
市外就医需持社保卡直接结算或垫付后提交转诊单、费用清单等材料报销。慢性病需提供病历及检查报告。
提示: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通过“马鞍山医保中心”公众号或电话0555-2354016核实最新细则,确保报销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