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医保补缴政策允许用人单位或个人补缴欠费,需满足特定条件并按比例缴纳,逾期未缴将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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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适用情形
用人单位未申报或未足额缴纳医保费、瞒报漏报职工信息导致少缴的,需在收到补缴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灵活就业人员也可按标准自行补缴。 -
补缴比例与基数
- 综合医保:单位按7.5%、个人按2%的比例补缴,并划入个人账户。
- 住院医保:单位按4%比例补缴。补缴基数以办理时确定的缴费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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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时效
政策依据《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明确2002年7月1日起应参保未参保的年限需补缴。逾期未缴将按《社会保险法》处理,可能面临滞纳金或强制执行。
补缴医保费可保障参保人权益,避免断缴影响待遇,建议及时咨询社保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