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保政策近年来持续优化,推出多项惠民措施,包括门诊谈判药报销70%、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退休人员医保补缴、新冠肺炎康复纳入门诊特殊病等,大幅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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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谈判药高比例报销
参保职工和居民在门诊购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报销比例可达70%左右,与住院待遇相当。政策覆盖14家省级定点医院,各州市至少一家牵头医院保障药品供应,确保患者“吃得起、开得到”。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便利化
城乡居民参保人无需备案,直接在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报销降压药、降糖药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年度限额400元起。政策重点解决慢性病患者的长期用药负担。 -
退休人员医保补缴与家庭共济
允许企业为欠缴医保的退休人员补缴费用,保障退休待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本人及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实现家庭共济,覆盖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群体。 -
门诊特殊病种扩容
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新增5种门诊特殊病纳入医保,慢性病与特殊病年度报销额度最高达18万元,大幅扩展重症及长期治疗保障范围。
云南省通过多层次医保政策联动,显著提升门诊和住院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及时了解属地细则,充分享受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