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保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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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起付标准:1500元
- 报销比例: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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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起付标准700元,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2%。
- 2001年1月1日后退休:起付标准1200元,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2%。
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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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人员、城镇重残人员:
-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50元,基金支付比例90%。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100元,基金支付比例80%。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基金支付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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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下人员:
-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50元,基金支付比例80%。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100元,基金支付比例70%。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基金支付比例60%。
大病保险
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人员,因患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和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其个人自负费用可由大病保险资金再报销60%,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员报销65%。
在校大学生因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纳入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其他注意事项
- 医保报销比例是指可报销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实际报销比例会受到医保目录、起付线、封顶线等因素的影响。
- 医保报销的钱=【(甲类药品的全部费用+乙类药品扣除自付部分)-起付线】*相应报销比例。
- 医保不能报销的部分,可以考虑购买补充商业保险进行二次报销。
以上是上海城保住院医保报销比例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