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城乡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就医类型和医疗费用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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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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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一级医院: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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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5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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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三级医院:起付标准65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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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备案):参照市内同级医院标准(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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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未备案):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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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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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每人每日每次最高支付限额100元,年度累计最高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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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参保地镇(街道办)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可现场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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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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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7000元(2020年数据),超过部分按75%(市外未备案65%)比例补偿,年度累计最高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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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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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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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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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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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5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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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65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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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或异地就医:起付标准450元,报销比例降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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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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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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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7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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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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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办理备案手续,报销比例一般为60%(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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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额 :职工医保门诊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88万元,大病保险补充后最高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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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保 :报销比例低于城保,例如三级医院1000元以上仅报销40%
以上数据综合了2021-2024年政策,2025年标准请以梅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