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允许参保人员先自费后报销,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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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机制
新农合采用"先自费后报销"模式,参保人员需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凭相关票据向新农合管理部门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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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住院费用(包括药费、检查费、手术费等)及急诊抢救费用,门诊费用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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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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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二级医院30%、三级医院20%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比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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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门诊报销年限额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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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住院报销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参合缴费票据、住院发票、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病历;门诊报销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参合缴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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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明确新农合的设立目的及报销原则。
注意事项 :若住院时直接标注"自费",可能影响报销,需以实际结算单据为准。建议及时向当地新农合部门咨询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