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后, 不能申领生育津贴 ,但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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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政策
参保女职工需满足:用人单位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符合生育政策,方可申领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因无用人单位,不符合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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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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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包括产前检查、分娩费用等,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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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单次支付2000元(或按实际费用报销,上限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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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费用:单胎顺产2700元,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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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方式 :支持就医时直接刷卡结算或事后申请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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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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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区分,前者仅限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后者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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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使用男方生育保险,需符合深圳市相关规定(如男方缴费满12个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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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医保报销生育相关费用,但无法申领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