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在医院门诊看病报销需遵循以下流程和规定,具体如下:
一、报销前提条件
-
医保资格 :需累计缴纳职工医保满15年(不同地区可能略有差异),退休后自动享受医保待遇。
-
定点医疗机构 :选择医保定点医院或门诊,携带医保卡就医。
二、报销流程
-
直接结算 :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刷卡结算,医保部分由医院代扣代缴,个人自付部分需现金或医保卡余额支付。
-
手工报销(部分地区) :若未直接结算,需在每月1-19日携带药费单据、医保卡到社保大厅窗口办理,经审核后领取报销。
三、报销比例与限额
-
报销比例
-
70岁以下退休人员 :1300元起,报销70%;
-
70岁以上退休人员 :1300元起,报销80%;
-
在职职工 :2000元起,报销50%。
-
-
年度限额
-
退休人员:4500元(不同地区可能调整);
-
在职职工:3500元。
-
四、注意事项
-
费用范围 :医保仅报销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标准的费用,自费药、乙类药品等需额外支付。
-
异地就医 :市域外就医需办理转诊手续,报销流程更复杂。
五、法律依据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条,明确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及报销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