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就医医保报销政策根据参保类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就医场景(门诊/住院)分为以下要点:
一、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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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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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首次住院100元,次日起付标准减半(50元),第三次起付标准取消。 - 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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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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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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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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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20万元,超出部分大额医疗补助最高50万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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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疗机构优惠 :起付标准降低100元,支付比例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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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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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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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级100元,二级200元,三级300元(累计补差计算)。 - 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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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80%(在职),85%(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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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70%(在职),75%(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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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 :
- 恶性肿瘤、精神疾病等取消起付标准,参照住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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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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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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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100元,二级400元,三级800元(中医医疗机构起付标准降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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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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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90%(签约家庭医生60%,未签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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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70%(合并“两病”可提高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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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基本医疗15万元,大病保险40万元,省特效药40万元,年度总限额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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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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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无起付线,家庭医生签约报销60%,未签约50%,年度封顶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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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用药 :高血压/糖尿病合并用药报销70%,年度封顶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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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任人意外伤害 :门诊费用80%(学生/未成年人)或60%(成人),年度封顶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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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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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流程 :门诊/住院均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一站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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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补助 :年度累计超封顶线费用,可申请商业保险分段报销(3万-30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自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及权威媒体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