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慢特病报销政策覆盖50种病种(I类46种+II类4种),年度起付标准多为360元,报销比例最高达95%,支持跨省直接结算,且“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可享基层医疗机构50%-60%的专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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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分类与覆盖范围
门诊慢特病分为I类(46种)和II类(4种),涵盖常见慢性病和特殊疾病。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单独设专项报销,年度限额300元,患两种疾病可累计。 -
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 起付线:多数病种年度起付标准为360元,部分病种无起付线。
- 报销比例:基层医疗机构(如村卫生室)最高60%,二级及以上医院按病种分级报销,门诊慢特病最高95%,普通门诊仅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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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与结算流程
参保人员可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即时申请,认定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跨省直接结算。无起付线病种当月生效,有起付线病种次月生效,住院期间暂停待遇。 -
特殊待遇规则
- 同时患两种慢特病者,起付线合并计算,年度限额按最高病种+次高病种1/2确定。
- “两病”患者需通过乡镇卫生院办理专项报销卡,镇卫生院报销50%,村卫生室报销60%。
慢特病政策显著减轻患者长期用药负担,建议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及时申请,并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