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合作医疗报销政策
-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省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90%,年度最高报销限额500元-600元。
-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三级医院报销比例70%,二级医院75%,一级医院80%,年度报销额度2000元。
- “两病”门诊报销: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高达90%,年度最高报销2000元且无起付线。
- 慢特病门诊报销:37种慢特病患者年度最高可报8000元,多种疾病合并最高10000元。
- 住院报销:三级医院报销比例60%-75%,二级医院75%-80%,一级医院77%-85%,乡镇医院高达80%,封顶线25万元。
- 生育门诊报销:职工产检额度提高至1200元,报销比例90%;居民医保新增产前检查报销待遇,年度可报销1100元。
报销范围
- 门诊补偿:包括普通门诊、“两病”门诊和慢特病门诊等。
- 住院补偿: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 大病补偿:涵盖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等8种大病,以及肺癌、食道癌、宫颈癌等12种大病。
报销标准
- 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60%左右。
- 镇卫生院:40%左右。
- 二级医院:30%左右。
- 三级医院:20%左右。
- 住院报销比例: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65%以上。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60%。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35%-45%。
注意事项
- 不列入报销范围: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等。
- 报销流程: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参保新政
- 取消户籍限制:允许职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建立零报销激励机制等。
- 断保待遇等待期:对未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以上为贵州省合作医疗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具体操作时请以最新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