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最低为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为300%。新入职员工则以其起薪当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比例共同承担医疗保险费用。职工个人部分按2%缴纳,而用人单位综合费率为7.8%,其中包含生育保险费率0.8%。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单建统筹模式,其缴费比例为6%。这意味着对于收入较低的职工,可以以最低基数3636元/月来计算缴纳金额;而对于高收入者,则以最高基数18180元/月为准。
申报和缴纳方式已经得到优化,年度工资申报在每年1月至12月进行,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数据。月度缴费操作也已简化,企业可以通过特定模块在线完成申报。历史欠费补缴渠道也得到了改进,使得补缴过程更加便捷。
鞍山市调整了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及其相关规则,旨在确保所有参保人员都能公平合理地享受医疗保障服务。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职工更好地规划个人财务,并确保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用。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