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淮北市统筹门诊报销标准全面升级,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升至60%且取消起付线,“两病”与慢特病保障范围扩大至90种病种,罕见病药品纳入大病单行支付,居民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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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待遇优化
参保居民在市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由55%提高至60%,年度限额150元,取消原20元起付线及单次30元封顶限制,实现“零门槛”报销。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可同步享受参保地待遇。 -
“两病”门诊专项保障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购药可享受55%报销比例,年度限额各150元,合并患者累计限额300元。未达慢特病标准的“两病”患者仍可享受专项用药保障,与普通门诊待遇不冲突。 -
慢特病门诊分层保障
慢特病病种扩增至90种,分为Ⅰ类普通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和Ⅱ类特殊慢性病(如尿毒症、恶性肿瘤)。Ⅰ类起付线300元,报销60%;Ⅱ类起付线600元(精神障碍300元),参照住院比例报销。多病种患者仅计算一次最高起付线,限额叠加提升20%。 -
罕见病与大额门诊支持
罕见病目录内207种病种的特殊治疗药品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单行支付,起付线2万元,分段报销。大额门诊(限基层医疗机构)针对16种疾病,报销比例80%,年度封顶3000元,与慢特病待遇不重复享受。 -
异地就医与“双通道”衔接
办理转诊的市外就医患者,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按本地政策降低5%(省内)或10%(省外);未转诊的降低15%-20%。国谈药品可通过“双通道”定点药店购药并直接结算,报销比例与医疗机构一致。
提示:参保居民可通过“淮北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皖事通APP线上办理门诊慢特病认定,及时关注政策动态以最大化享受待遇。基层医疗机构“首诊”既能减轻费用负担,也有助于分级诊疗体系的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