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惠保1号可以报销医保外自费费用,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其第二项保障责任明确覆盖住院或门特治疗中合理且必需的医保外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费用,年度最高赔付100万元,分段报销比例达55%-67%。关键亮点包括:仅限二级以上医院住院/门特治疗、免赔额2万元、同一药品年限额30万元、耗材年限额20万元,且既往病史人群赔付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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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与条件
医保外费用报销聚焦住院和门特治疗场景,涵盖两类费用:一是医保目录外药品及高值耗材(如进口药、特殊材料);二是医保目录内药品超限定支付范围但符合说明书适应症的费用(如超适应症用药)。不包含门诊费用、滋补类药品及非诊疗必需项目。 -
报销比例与限额
费用扣除2万元免赔额后,10万元以内部分报销55%,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67%。例如,医保外费用累计6万元,可报销(6万-2万)×55%=2.2万元。单品药品年报销上限30万元,高值耗材20万元,避免高额单品费用挤占总限额。 -
特殊人群差异
既往病史患者(如投保前患癌症、尿毒症等)报销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即10万元内报40%、10万元以上报52%,但保障仍有效,体现普惠性。 -
与其他责任衔接
若医保外费用经责任二报销后,剩余自付部分可叠加重特大疾病再保障(责任三)报销45%,进一步减轻负担。例如,责任二报销后剩余8万元,再扣除5万免赔额后可报(8万-5万)×45%=1.35万元。
提示:投保时需仔细阅读条款,重点关注就医医院等级、费用合理性及药品耗材限制。异地就医需提前办理转诊备案,否则可能影响理赔。连续参保可避免保障中断,非既往病史用户续保后仍享受原比例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