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己申请
生育津贴的申领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体说明如下:
一、常规情况:单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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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流程
生育津贴通常由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开始申请,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并拨付。单位需填写相关表格并垫付产假工资,社保机构审核后发放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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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单位需提供职工身份证、社保卡、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等材料。
二、特殊情况下个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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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办理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申报或拒绝支付,职工或其委托人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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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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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年且用人单位按时缴费的,可在生育次月起1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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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累计缴费未满1年但已满12个月的,或因单位关闭、吊销执照等客观原因停止缴费的,可在休假结束后1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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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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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生育津贴申请需在法定时效内(如单位关闭或缴费中断后1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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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补贴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同时享受,仅补足差额部分。
建议优先通过单位渠道申请,若遇阻碍可咨询社保机构或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