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育津贴最新政策如下(截至2025年5月7日):
一、核心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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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发个人账户
2025年3月25日起,省本级生育津贴可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个人账户,无需单位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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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申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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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系统将自动申报生育津贴,无需额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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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生育或手术需先行垫付费用,申报时系统自动生成津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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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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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要求 :单位需按8%缴纳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灵活就业人员可能放宽至生育当月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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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合规 :需符合国家和河北省计划生育规定,提供《生育登记证》及医院出生证明。
三、津贴计算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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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30×实际天数(顺产158天,剖腹产17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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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周期 :省内就医最快7个工作日,省外就医需在申报时一并处理。
四、其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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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补贴 :覆盖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等费用,顺产最高报销8000元,剖宫产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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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助 :所有家庭统一领取5000元,部分城市(如石家庄)额外补贴3000元。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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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社保卡、生育登记证及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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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 :生育津贴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需在此期间完成申领。
以上信息综合自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及各地最新通知,具体操作以官方渠道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