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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确实有生育津贴政策,且政策内容覆盖生育医疗、育儿津贴及家庭支持措施,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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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与标准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例如,某单位上年度月均缴费5200元,顺产产假98天,则每日津贴约为173.33元,总津贴约169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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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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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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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增发半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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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每多1孩增发半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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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实行“免申即享”,与职工医保待遇同步发放,无需提交申请。
二、育儿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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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育儿津贴
- 自孩子出生起每月发放,直至孩子满1周岁,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的15%(如5200元/月单位,则每月约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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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及三孩育儿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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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 :前6个月每月津贴为1.5倍单位平均工资,之后每月提升至2倍,直至孩子满1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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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 :从出生起每月发放1.5倍单位平均工资,直至孩子满1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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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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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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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定额补助标准提高至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超出部分由医保基金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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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者可叠加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按全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的1/3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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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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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三孩家庭可累计领取超3万元补贴,涵盖产前检查、育儿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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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可享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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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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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用人单位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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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照职工医保待遇执行,但个人不缴费。
以上政策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2025年进一步优化了生育津贴发放办法,体现了对生育家庭的全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