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明确:三级医院起付线600元,在职报销88%、退休89%,年度最高支付12万元,大额医保另享38万元保障。 政策覆盖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自付5%后按比例支付,生育医疗费按限额补贴,但境外就医、工伤等情形不予支付。
- 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一级至三级医院起付线分别为200元、300元、6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依次为96%、93%、88%,退休人员提高1个百分点。多次住院者,第三次起免起付线(一级医院除外)。
- 费用计算与目录范围:政策内费用剔除自费项目、超限费用后按比例报销。甲类药品全额纳入,乙类药品需先自付5%(谈判药品自付20%)。
- 年度限额与补充保障:基本医保年度限额12万元,超限部分由大额医保支付95%,累计最高50万元。
- 生育医疗待遇:顺产补贴3000元,剖腹产4000元,并发症按比例报销。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享50%待遇。
- 除外责任:工伤、境外就医、斗殴酗酒等情形不予报销。
提示:跨省就医需提前备案以保持报销比例,建议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线上申报材料。政策细节可能调整,办理前可咨询医保科(电话2123009)确认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