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社保缴费基数实行“双基数”制度,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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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基数
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统一标准,若低于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则按个人缴费基数之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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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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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确定(2024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400元,下限为2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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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2024年上限为16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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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工资在2160元至16200元之间,则按实际工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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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个人工资高于或低于上述标准,需按比例调整。例如,21400元工资属于上限(16200元)附近,可能因政策调整或计算误差出现差异,建议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建议 :由于21400元接近上限值,建议通过安顺市人社局官网(http://gzas.lss.gov.cn)或线下窗口查询2024年最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具体政策,以确保信息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