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省外就医门诊报销,需先 备案 ,执行 参保地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但药品等目录依就医地标准,且报销比例依人员类别有别。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 备案要求:除省内异地自行外出就医直接结算 “免备案” 外,若要在异地实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需提前备案 。可通过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异地就医 APP、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等线上方式,或前往转诊医院和医保窗口进行线下备案。
- 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跨省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 10 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下降 20 个百分点 。
- 城乡居民医保: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到省外就医的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下降 10 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下降 20 个百分点。
- 起付线与限额:执行参保地的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例如,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年度累计达到起付线 1000 元以上、又不属于慢性病或特殊慢性病范畴内的,报销比例 40%,每人年度累计报销限额 2500 元 。
- 结算方式
- 直接结算:备案成功后,持卡或电子凭证在异地定点医院的结算窗口直接结算,参保人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按规定支付。
- 手工报销:若在没有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就医,需先行垫付全部医疗费用,之后携带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承诺书、盖章的费用清单、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和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宿州市省外就医门诊报销政策在备案、报销比例、起付线与限额及结算方式上有明确规定,参保人员需提前了解并按要求操作,以顺利享受报销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