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宝鸡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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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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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 :起付标准按50%递减,即三级医院7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500元。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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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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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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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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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
(适用于普通门诊及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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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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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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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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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7%
(适用于普通门诊及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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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7万元(含起付线及报销费用)。
四、特殊疾病政策
- 恶性肿瘤、尿毒症等18种重大疾病,一年内多次住院可累计扣除一次起付线(最高1500元)。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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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与住院报销比例分开,门诊起付线更低(如一级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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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就医需办理转诊手续,报销比例统一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