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居民医保报销政策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双重保障,门诊和住院费用均可按规定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2025年约为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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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参保对象涵盖四川省户籍城乡居民、持有居住证的外地人员及在校学生。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参保可追溯报销出生当月医疗费用。特殊人群(低保户、特困人员等)享受政府全额资助参保政策。 -
门诊报销标准
- 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达60%,年度限额300元
- 门诊特殊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报销比例提高至70%,限额根据病种设定
- 中药饮片及中医诊疗项目报销比例上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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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分级设计
医疗机构级别 起付线(元) 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 100 90% 三级医院 800 60% 跨省异地就医 1200 50% 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住院取消分段支付,直接按最高比例报销。 -
大病保险补充机制
个人自付超过1.5万元部分启动大病保险,实行阶梯式报销:- 1.5-5万元部分报销60%
- 5-10万元部分报销70%
- 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
贫困人口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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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捷服务措施
实现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跨省就医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慢性病患者凭处方可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并直接结算,年度内最多开具12周用药量。
参保人员可通过"四川医保"APP实时查询个人账户余额、报销进度,建议优先选择分级诊疗体系中的基层医疗机构以获取更高报销比例。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确保待遇正常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