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近期有诸多优化,为参保人员带来极大便利。在异地就医前,参保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办理 。报销执行 “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且报销比例不降低。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无第三方责任外伤参保人员签署承诺书后也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1. 异地就医备案方式多元化
- 线上备案:参保人员能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以及西藏医保、拉萨医保微信服务号等小程序进行备案。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为例,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该平台,点击 “在线办理”,进入 “异地备案” 模块,选择 “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接着依次准确填写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职工或居民医保)、备案人员类型等信息,认真阅读并签订备案承诺书,完成电子签名后提交备案申请,提交成功便完成备案流程。
- 线下备案:传统的窗口备案和电话备案方式依然可行。参保人员可前往参保地医保服务窗口办理,也能拨打医保服务热线进行电话备案。
2. 备案人员范围明确划分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含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外工作、生活、居住的人群。这类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不过,参保地设置了变更或取消备案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 6 个月 。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涵盖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人员。这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 6 个月,在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
3. 报销政策清晰明了
- 结算规则:参保人员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均可直接结算(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就医地规定;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政策,则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
- 报销比例: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报销比例与本地就医相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与参保地一致,不降低。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西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施行自治区级统筹,城乡居民参保群众跨省异地就医,不再执行报销比例降低政策 。
4. 特殊情况处理方式
- 异地急诊抢救:急诊抢救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异地急诊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 。
- 无第三方责任外伤: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医疗费用,可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参保人员签署《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后可在就医地实现直接联网结算 。
西藏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从备案到结算都进行了优化,大大提升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便利性。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务必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并按要求完成备案,以便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在就医过程中,注意保存好相关票据和材料,若遇到问题,可及时咨询参保地或就医地的医保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