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西省统筹门诊报销标准已实现全省统一,年度支付限额为300元,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从45%至70%不等,覆盖普通门诊、慢特病及中医诊疗,并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提供专项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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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在二类、三类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分别为55%和60%;一级医院需先行自付80元/次,超出部分按45%报销。中医门诊费用统一按60%报销,鼓励基层就医。 -
慢性病与特殊病种
高血压患者年度最高报销260元,Ⅰ型糖尿病480元,其他类型糖尿病360元。46种门诊慢特病(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不设起付线,统一按70%比例报销,部分病种年度限额达7万元。 -
“双通道”药品与异地结算
曲妥珠单抗等特效药按70%报销,其他药品60%。备案异地长期居住者可在参保地与备案地双向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直接结算简化流程。 -
职工与居民医保差异
居民医保年度限额300元,职工医保在职职工2500元、退休人员3000元。乙类药品需自付5%-20%,目录外费用不予报销。
提示:参保人需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定点机构直接结算,注意年度限额累计规则与结算时间(12月31日截止)。具体政策细节可咨询当地医保局或查阅《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险和大病保险待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