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25 年,湖北咸宁生孩子是可以用医保报销的。咸宁市对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都有相应的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涵盖了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 职工医保方面:
- 享受条件:需符合国家和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生产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报销时连续缴费满 6 个月 。在本市内其他县市区医保定点医院生育,可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若异地生育,符合特定条件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如因难产或其他症状无法顺利生产,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转诊转院到市外更高一级医院生育;因照顾需要回原籍生产,需单位出具证明以及户籍证明 。
- 报销范围及标准:产前检查费由生育保险限额支付,享受范围已扩大到全体生育参保女职工,限额标准提高到每个妊娠周期 500 元。经生育保险支付后,超出生育保险支付额度之外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政策执行 。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和住院分娩期间因并发症、合并症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区分分娩胎次数,不区分顺产与剖宫产,使用 “生育住院” 类别结算,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年度限额按照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标准执行 。参保人员门诊流产、引产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限额标准为 300 元 。
- 居民医保方面:咸宁市居民参保人员符合政策生小孩,产妇需先按自费病人办理入、出院手续,自费出院后备齐相关资料在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报销(每月 6 日 - 26 日期间内办理,节假日除外)。所需资料包括医保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所在社区开具的符合计划生育证明、产妇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住院正式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复印件 。
准备在咸宁生孩子的人员,建议提前了解自身参保类型对应的详细报销政策,准备好相关材料,以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