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
2025年山西省农村医保报销比例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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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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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检查/手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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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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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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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医院
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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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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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
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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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
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三、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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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5000元起,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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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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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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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报销比例60%-80%。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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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门诊处方药每贴1元限额,检查/手术费单次200元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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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执行新标准,此前各地标准停止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西省医保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