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门市,职工医保退休政策明确规定了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男性需累计缴费满30年、女性满25年即可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无需继续缴费。对于未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人员,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
一、退休条件与缴费年限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工人岗位50周岁、管理技术岗位55周岁。
- 累计缴费年限满足要求,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 对于有异地职工医保缴费历史转入的参保人,还需同时满足在本市实际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条件。
二、办理流程
- 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提前退休证明等。
- 在用人单位或个人名义下申请办理停缴手续。
- 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办理退休核定手续。
三、待遇标准
- 退休人员享有更高的门诊支付比例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相比在职人员降低100元,支付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
- 退休后个人医保账户每月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
四、特殊情况处理
- 参保人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满足最低累计缴费年限的要求。
- 若选择继续按月缴费直至达到法定累计年限,则在缴费期间享受在职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不计发个人账户。
- 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可视同本市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了解并遵循江门市职工医保退休政策,有助于确保您在退休后能够顺利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险待遇。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