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的医保账户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但跨省缴费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关键亮点包括:异地就医备案简化、住院/门诊跨省直接结算、医保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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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线上办理
浙江省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浙里办”提交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审核通过后即可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备案类型涵盖异地长期居住、常住异地工作人员等,部分地区支持“免证明材料”承诺制办理。 -
住院、门诊及药店购药直接结算
浙江省已实现住院、普通门诊及5种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的跨省直接结算,覆盖全国多数省市。2023年起,部分省市试点实现医保定点药店购药跨省结算,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直接支付。 -
医保关系跨省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跨省就业时,可通过“全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平台”线上申请转移医保账户。转入地医保机构受理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年限与账户余额转移。需注意原参保地需已停保且转入地已参保。 -
使用限制与注意事项
跨省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报销比例按浙江标准计算;异地备案通常有1-3年有效期,需提前续期;部分地区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可能无法直接结算,建议事前查询定点机构名单。
建议跨省使用浙江医保时,提前1-2个工作日完成备案,并确认就医机构接入国家医保结算系统。政策持续优化中,可通过“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获取实时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