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病救助对单病种的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20万元,覆盖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等7类重大疾病,并实行差额累进计算方式,确保困难群体获得精准托底保障。
救助病种范围
当前政策明确将7类疾病纳入救助范畴,包括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和血友病。其中尿毒症和血友病的门诊费用也可纳入住院总费用计算。
分类救助标准
根据患者身份和费用分段实施阶梯式救助:
- 低保或农村五保对象:年度住院总费用2万-5万元部分按10%救助,5万-10万元部分15%,10万-20万元部分20%,超过20万元部分30%。
- 其他救助对象:3万-5万元部分10%,5万-10万元部分15%,10万-20万元部分20%,20万元以上30%。
所有情况年度累计救助不超过20万元。
特殊群体倾斜
特困人员、孤儿等第一类救助对象可享受90%比例救助,且不设起付线;低保对象等第三类群体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进一步减轻负担。
申请与结算流程
前四类救助对象通过医保系统自动识别,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第五类因病致贫患者需主动申请,经审核后按50%比例救助。
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通过县级红十字会或医保服务站提交材料,充分利用“一站式”结算服务减少垫资压力。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将持续优化病种覆盖与救助力度,需关注官方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