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西省居民医保新政策全面实施,实现全省统筹,统一参保缴费、住院与门诊待遇、大病保险及异地就医政策,为居民提供更公平、便捷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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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优化
三类、二类县级、二类省市级、一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100元、400元、500元、1000元,支付比例对应85%、75%、70%、60%,年度封顶线7万元。跨省就医按需调整,异地长期居住不降比例,急诊抢救及转诊仅降5%,其他情况降15%。 -
门诊保障全面升级
普通门诊在二类、三类医疗机构无起付线,支付比例55%、60%,一类医疗机构设80元起付线,支付比例45%;“两病”用药(高血压、糖尿病)统筹支付60%,并设年度封顶线(高血压260元,Ⅰ型糖尿病480元);门诊慢特病涵盖46种疾病,省级统一支付标准,年度限额按病种设定。 -
大病保险兜底保障
起付线为年度合规自付超1万元,支付比例75%,年度封顶40万元;超5万元部分二次补偿50%。苯丙酮尿症等罕见病执行专项政策,待国家新规后调整。 -
新生儿参保与异地结算
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参保可追溯待遇,省内看病无需异地备案,全国范围内实现跨省结算,异地转诊仅降5%支付比例。
2025年起,山西省居民医保政策以“统一管理、分级保障”为核心,覆盖全年龄段与多类疾病,参保人可就近选择医疗机构享受同等保障,确保医疗公平性与可及性。政策细节建议通过医保经办窗口或线上平台查询具体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