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慢病医保政策覆盖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提供41-44种门诊慢特病保障,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等,报销比例最高达85%,部分病种无起付标准,需通过定点医院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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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与病种分类
沈阳市慢病医保分为城乡居民和职工两类,病种目录动态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涵盖44种病种(如结核病、恶性肿瘤、糖尿病并发症等),职工医保重点保障12种特殊病(如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病种按严重程度分为Ⅰ类(18种)和Ⅱ类(23种),不同类别对应差异化的报销限额和比例。 -
报销政策与比例
- 城乡居民:尿毒症透析在二级医院报销80%,三级医院70%;其他病种基层医疗机构报销85%,三级医院降至55%。
- 职工医保:2024年起取消慢性病认定,转为门诊统筹保障,年支付限额7800元,与慢病待遇合计不超过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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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与材料
参保人需携带病历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到定点医院申请并选定就诊医院。职工医保自2024年起不再新增慢性病认定,原有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期满。
提示: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通过医保局官网或定点医疗机构获取最新细则。